新婚姻法解读,你还问要不要婚前买房这种蠢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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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管婚前婚后,如果由父母出资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则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配。
3、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房子的升值部分与配偶无关。
4、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应考虑对方还贷部分进行补偿。
5、男方婚前买了房,婚后他擅自将房子卖掉,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该房屋,法院不予支持。
(如果是送掉呢,郎教授的事儿怎么算)
6、婚后夫妻以共同财产参与购买一方父母房改房时,离婚后该房子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参与财产分割。
所以小姑娘们,还问什么婚前买的房要不要一起还贷?还问什么未婚要不要买房?还问未婚要不要贷款?
我的解读:
1、婚前一定要买房,婚前一定要买房,婚前一定要买房。婚前的房等于是自己的私房钱,谁也抢不走。
2、不管是婚前还是婚后,有钱还是借钱,请记住,最好证明是自己父母给自己出资的。
3、对方买了房,别拿钱来装修跟买车,否则离婚时候,这些都不会升值,而房产的升值跟你无关。
4、婚前贷款买房的男人要观察。共同按揭还款,离婚时只能分到少部分钱,房子升值没你的份儿。
5、对方父母如果没有退休工资、没医保,谨慎,他们用养老的钱给儿子买了房,却要小两口养他们,以后房子没你的份,这买卖也太划算了。到时候,他们一家人非要一个儿子,生了2个的你,还追不追,不追离婚,房子没你的份,追,你就一个行走的子宫。
打个比方:
“一对男女买房100万,男方首付30万,婚后还贷几年后,女方居家教子。十年后双方离婚,房产增值到300万,产权归男方,女方得到四万贷款,并酌情补偿10万,四十岁人老珠黄的女方带着十四万现金默默离开。四十岁一枝花的男人坐拥豪宅满面春风……”
刚刚看了新婚姻法,满满的不安全感啊,这让女人怎么能在大好青春为了一个男人而放弃自己赚钱的机会,这是要让女人更晚嫁,有足够的资产再嫁啊,因为那才是你自己的!而你除了为男人生娃你还能在他那里得到什么?富二代也都属于他个人财产,就算日后能买房没加你明你也一无所有,好让已婚女性恐慌啊
说的太对了,看到女生傻乎乎的参与还贷,还是人家婚前财产,我就想说,不要傻了好吗
我最近晚上就睡不着觉呢,我的再婚老公把他婚前房产写了遗嘱给他女儿,他死后他名下的房子全归他女儿,这样我跟他结婚有个屁用啊?他连死都不让我占他半点便宜!可他买那房借给我的钱呢?只想还本金,多么自私的男人!幸亏我最近发现了,否则一直被他瞒得死死的,所以最近我逼他卖房还给我的本金和由此升值的部份。
富二代更精明,婚前都写好协议了。一切都与你无关
求问,因为涉及二套房问题,婚前老公买了个房,以他个人名义买的,但是首付的钱是从我的卡上刷的,婚前房子没办理登记,现在要登记的话加我的名字,房子的产权怎么算
第一点,婚后父母出首付买的房子不算夫妻共同财产么?毕竟要按揭肯定是小家庭共同承担的
他如果耍赖就是不给你升值部分,怎么办
关于第一点,婚后要看是全款还是首付,如果是全款,而且只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配偶无法获得分配,如果是首付,要提出其他证据证明(比如公正文件,或者都有签名的文件)证明父母是只赠送给自己子女,如果是没有公正,一般默认赠送给夫妻双方。但是尽量婚后写2个人的名字,不要写一个人的名字。免得据证麻烦。
要分情况,具体看表:
如果婚前父母出资买房,婚后共同还完贷款后加了配偶名字,离婚的时候怎么分呢?
夫妻共有
只得还贷部分。
忽略一点了,登记夫妻共同名字的,那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咯?
我家表哥的女朋友就一定要表哥在市区有房子才结婚,现在大人在那借钱全款买房子,我觉得那女朋友应该没读过婚姻法。
姐,你得一次性跟他清算明白,你出的借款算入股,要不然就按民间借贷的上限利息计复利。这男人护起闺女来,真是一点都不顾念你啊,买房的钱都还没还就忙着立遗嘱防你,真真个白眼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