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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色的鲸鱼

女子患癌,保险公司拒赔,告诉我们这件事真的很重要!

蓝色的鲸鱼
蓝色的鲸鱼   蓝色的鲸鱼 2021-04-20 15:44 阅读(1982)

2019年3月,宓女士在保险公司投保2份重疾险,同年7月,宓女士在医院做检查发现肺部磨玻璃结节。一年后,宓女士被诊断为肺癌,隧向保险公司提出60万的理赔申请,被拒赔。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是宓女士是在180天的等待期内发病的,属于免责,理应拒赔。而法院认为,既然是免责条款,保险公司就应该做到提示义务,比如加粗或者加虚线等,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但是宓女士投保的这份保险,合同内没有显著提醒的标识,因此法院认为该条款无效。更重要的是,保险公司没有证据证明【磨玻璃结节就是肺癌的病症】,不能认定就是在等待期之内发病,综上所述,判保险公司败诉!

说实话,这次保险公司做得的确不够专业,很明显是会输的一个案件。但是这个案件却也给我们每个人提了个醒:如果投保了保障类的产品,特别是医疗险和重疾险,最好避免在等待期内做体检。因为现在的保险合同,一旦在等待期内发现疾病或体征,就有可能影响到后续的保障。

当然,这并不是绝对的,在等待期体检出现各种情况时,各家保险公司的处理方式也是不同的,具体还是要看条款的规定是严苛还是宽松,比如案例里这家保险公司,就“收获”了骂声一片。那么下面就简单带大家剖析一下,如何分辨重疾险条款的好坏。

一、等待期内发生轻症/症

假如等待期内发生轻症/中症,最人性化的条款是“不理赔,仅当项保障结束,合同继续有效”。

这样更多的是站在客户的角度考虑的,毕竟现在轻症/中症的治愈率真的很高,如果合同直接终止了,那么今后被保险人也很难再投保重疾险了,这样保障就彻底没了。而倘若条款是不理赔,但保障责任继续有效,今后一旦罹患重疾,还是可以正常赔付的。这样的重疾险 产品有 达尔文5号荣耀版达尔文5号焕新版康惠保旗舰版2.0等。

最常规的条款“不理赔,合同终止,退还保费。”有很多重疾险条款会设计成这样,主要就是为了规避风险,也算合理。

最坑爹的条款就是“不理赔,合同终止,退换现金价值”,之前有这样的保险存在,但是后来也改掉了。现在很少看到类似的条款,如果你发现了这样的条款存在,一定要离得远远的!

二、等待期内检查出异常,等待期后确诊轻症/重大疾病

这种情况一般指的是,比如等待期内没耐住寂寞,接受了体检,结果检查到了一些小毛病,比如像甲状腺结节之类的疾病,但是在等待期后,确诊了甲状腺癌,这样的情况,保险公司会理赔吗?

如果真的是这种情况,能否理赔还是要看产品条款是怎样具体规定的。交给大家一个方法,就是去找条款中对于“初次发生”或“初次罹患”的释义。

现在大部分的重疾险,都是这样的规定:

但是对于初次罹患的解释却各有不同。如果是:

这就是不错的条款内容,意味着只要是出生后初次发生合同内的所列疾病,那么就可以理赔。等待期内检查出的一些小异常,并不影响理赔。

但如果对于首次发病的定义是下面这种,就要引起警惕了:

这种条款内容大概率是无法拿到理赔了,非常严格。

重疾险在挑选的过程中,还是有许多细节需要注意的。如果你搞不清楚,记得联系小她的顾问老师帮你挑选适合自己的产品。

当然啦,非必要的情况下,尽量还是避免等待期内的体检,省得给自己留下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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