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中旬,老高通过打官司收回了之前一套烂尾房的部分订房款(一共不到30万)17万+,扣除律师费后还剩下15万,其中5万存到货基里面作为家庭压舱石,还有10万元,经过我的游说和老高自己的了解,终于决定以他的名义投保金满意足。
毕竟在利率下行的时代,银行存款的利率也无法长期保证,而这款增额终身寿险把能拿到的钱写进了合同里,还是比较让人放心的。
当时也是对比了这款寿险和光明慧选的年金险,如果作为养老金来看,论拿到手的金额,还是后者比较有优势;但老高看中了金满意足比较灵活、可以尽快取用的特点,最终选了它。

现在好多烂尾楼,能不能说下大概如何维护自己权益
厉害啦,现在开发商真是啥都不怕了,得用吃官司才肯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