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我浪费的10年
两年前办离理离婚协议,冷静期30天
孩子的抚养,未知的不确定,
在他的表面的改变下
我心软了
十年婚内单身,钱没有,情绪价值没有
做朋友可以,而我需要的是老公
是工作一天到家可以卸下防备谈心的队友
是可以陪孩子玩的爸爸
是可以面对生活的战友
不想继续做免费的保姆
早上送儿子上学,我们再次签了离婚协议
孩子归我抚养,他每月支付2000
估计这么传统的人会反悔
债务我不参与,车子归他,房子一人一半
(但房子不会卖他在住,口头说分期给30万,第一年10万)
他的债务100多万不是因我而起
房子首付45➕装修38却是我省吃俭用攒下来的
车子首付也是我付的
走错了路及时掉头,遇到不对的人,即使止损
不谈亏欠,不负遇见
只希望好聚好散,不伤害到孩子
走出民政局半路他又回头叫我做饭
说证还没领我有义务做饭
“去你的义务,结婚十一年你可曾尽到义务”
昨晚他要求同房我拒绝了,他说谁离婚这么好离婚会开这些条件
我觉得可能不会这么顺利拿证
他会不会反悔,他的家人知道后会不会觉得便宜我了?
走到这一步情非得已,希望结束的体面些,若想要挟我,我也不怕撕破脸,寻求法律手段保护自己!


搬出去啊。冷静期了,干嘛还住在一起?
房子首付45➕装修38却是我省吃俭用攒下来的
车子首付也是我付的
感觉她为家里付出了很多,但是离婚条件很明显是男方再占便宜。
建议楼主直接要房子,那个抚养费就你男人那德行,估计给个三五个月就不会再给了,到时候更麻烦。
1,口头约定可能无效,需要落到纸上,最好找律师咨询下怎么写。2,房子和车子,如果你出资较多,你可以主张按出资比例分割,而不是一人一半。3,由于男方本来就不太负责,且有较大负债,房子已经抵押等,出抚养费和还钱有非常大的不确定性,我觉得争取当下的利益最大化更稳妥一些。具体的最好找个律师咨询下。考虑到你可能比较容易心软,以及在办了离婚的情况下男方还提出做饭和同房这种要求,你可能是相处中比较被动的一方,所以最好跟他保持距离,请律师帮你去沟通。
啊,房子抵押了呀?可真行呀!
不然,搞不好后面还得接着打官司。
该拿的都拿,财产和抚养权都尽量一次性分割清楚明确,别欠来欠去,拖到后面容易再扯皮打官司。
他都不念情分了,你也别客气。管他家人怎么想,你怎么想才重要。
你前夫这种语气和行为,很明显是不太负责任的人,我都怀疑他抚养费都给不长久,给一阵后就不给了。
好好分割财产后,和孩子好好生活,没有遇到良人,及时止损未来会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