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套房卖了再买能抵扣个人所得税税吗?
各位财蜜,请教一下,原来的首套房2020年11月卖出,后来2021年5月重新买了新的首套房。但是个人所得税申报,我没有更正,今天收到税务局发的房贷异常信息。请问是不是不能继续抵扣个人所得税了?而且还要补四年的抵扣税吗?

各位财蜜,请教一下,原来的首套房2020年11月卖出,后来2021年5月重新买了新的首套房。但是个人所得税申报,我没有更正,今天收到税务局发的房贷异常信息。请问是不是不能继续抵扣个人所得税了?而且还要补四年的抵扣税吗?
所在城市,购入年份,面积,价格最高点年份及房价,...
不可以抵扣了,要补税,而且有滞纳金
不能了。
滞纳金是每日万分之五,挺贵的,快点更正补缴吧。
不能抵扣了,快去更正并把滞纳金交上吧
就是新买的变成首套也不可以抵扣嘛?我家也是这情况
原来的首套抵扣了几年?一年?如果少于21年新买的,把20年那个补缴吧。这样是不是少缴点并且可以继续抵扣?
应该在app上把住房专项抵扣删掉
从原来的房过户之后不再申报
我理解现在app还不具备自动检查首套房功能,就怕拖太久滞纳金更高,或者你咨询一下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