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治安管理处罚法》的6大变化,校园霸凌警察叔叔管了
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已于2025年6月27日经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订是时隔20年的全面调整,主要变化如下:
1,烈性犬咬人
初次违规饲养(如遛狗不拴绳)先警告;
拒不改正或致人伤害,处5日以下拘留或1000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者(如多次伤人),拘留5-10日
2,别人打我我还手,不算互殴
首次在治安管理领域明确正当防卫制度,规定公民面对不法侵害时有权采取必要防卫措施,符合条件的防卫行为免除处罚。具体包括:
权利确认:防卫行为合法化,打破“谁受伤谁有理”的惯性思维;
限度界定:要求防卫措施与侵害程度相当,避免过度防卫;
举证责任倒置:公安机关需主动调查取证,而非要求防卫者自证清白。
普通人在遭遇殴打、抢劫等侵害时,可更理直气壮地自卫或见义勇为,无需担忧被认定为“互殴”而受罚。
3,透明执法
警察执法时须出示“人民警察证”(非模糊的“执法证件”);
扣押、询问等环节需全程同步录音录像,限制“一人执法”情形
4,校园霸凌和未成年犯罪
14-16周岁一年内二次违法,或初次违法但情节恶劣(如恶性欺凌),可执行拘留;
16-18周岁初次违法情节严重者(如恶性斗殴)同样适用拘留。
校园欺凌专项治理:
殴打同学、侮辱同学、恐吓同学,违反治安管理的,警察可以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采取相应矫治教育等措施。
学校明知发生严重的学生欺凌或者明知发生其他侵害未成年学生的犯罪,不按规定报告或者处置的,将被追责。
5,严打组织未成年人陪侍:
组织胁迫未成年人在酒吧等场所陪酒陪唱,最高可拘15日并处5000元罚款
6,高空抛物和噪音污染
高空抛物即使未伤人也可处罚;
噪声扰民:经基层劝阻无效后继续干扰他人,处5日以下拘留或罚款。

这样的法治越来越完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