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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盒

婚前小人,婚后……再议!

小盒
小盒   小盒 2014-09-11 15:42 阅读(12931)

看了红影的帖子,想起来一件类似的事儿:

 

前两天过节,家族聚会,一个妹妹要领证了,她老妈来找我议事兼咨询,说双方父母碰面前,有些大事儿得商量好再开谈。

结果……感慨的我啊~~~~没忍住就写出来了。

 

去年开始,我进入到集中的随份子模式,一年至少要随出去RMB1w左右,婚礼数量可想而知啦。尤其像这种亲戚级别的,一年接1~2个,就把全年指标用完了,就得占用后一年的随份子预算。

遥想当年我自己结婚的时候,根本没有任何双方父母过招回合。有一天我闲来无事,说,要不结婚吧,男票说,好啊。然后我们手拉手就把证领了。然后分别致电双方父母:我们结婚啦,你们有一次机会选择办不办仪式,过后我俩不奉陪啊~~~就这样,还收了好几万回来呢坏笑

 

哎呀,又跑题了。但是过去的十几个月里,我看到的大多婚姻却不是这样:

朋友A,嫁了个外地商人

男方主动提出来婚前要买好房当彩礼,女方各种大气说买不买都行、我们看中的是人又不是钱……因为开始说好在北京定居,所以一直在看北京的房子,结果婚前男方说资金周转不灵,北京房子太贵首付太多,所以先在外地买房,不能随便买个小破房浪费了女方的购房指标。

接下来,因为男方在多个城市有多套房,有些还有房贷,所以提出拿自己父母的名义买(理由还是别浪费了女方的第一套购房指标)。因为是婚前财产,老实说,女方计较是男方本人还是父母也没啥意义,就同意了。

后来,因为岁数太大,银行不同意批贷,男方才决定以女方的名义买这套房,但是买房前着着急急把婚礼办了。

我分析,南方之所以不先领证再买房,主要原因是怕当做多套房认定,然后导致首付和贷款利率上调。说白了就是,我就准备了真么多钱娶媳妇儿!

于是,之前吧啦吧啦说的什么不能浪费女方的第一套房购房指标,就这么浪费了!原本说的北京房产变成了某二线城市房产。

 

再说朋友B,还是要结婚要买房

b是硕士毕业了之后直接去男方家所在城市就业的,也基本一毕业就开始张罗结婚领证的事儿,男方家条件豪华,以前是当地土豪,现在没落了也还是住大房子、有管用的亲戚朋友那种,所以不希望儿子离开势力范围。

就这样NB的家庭,还特别幽默的主动表示:小两口可以不跟我们住一起,我们拿老爷子公积金给你们买套房,然后补上儿子的名字,不就算你们的了吗?注:皆指婚前。

女孩说的时候,我都有心说有这种有钱有鸡贼的公婆,以后不知道你要被怎么算计呢!

 

于是,我跟妹妹他妈说,我前两天看了本电子书,我跟你说说:

1、婚前财产,不论写不写你未来姑爷的名字,都跟你闺女无关,未来生了小孩,不论是爷爷的还是爸爸的,小孩都有继承权。

2、彩礼可以不要,同样,你也不用准备啥嫁妆,若是以后真的有问题,这些钱都是要分割的。

3、婚前把该给你闺女的都给了,别婚后给,什么房产过户、珠宝传承、开个人独立账户什么的,领证前办完公证完。

4、我给她看了段财蜜周刊里一一大人写的

***以结婚为目的送给女方的首饰,离婚时是作为双方共有财产平分的,也就是彩礼中的结婚首饰以及订婚送的钻戒都是共有财产,离婚时女人不能随便带走哦。所以,结婚虽然是得到珠宝的好机会,但是婚前不如婚后得来的珠宝更实在。比如在生日、结婚纪念、生完宝宝时,那时他买珠宝送给你,未来都将被视作你个人所有的财产。

***婚前男方老人家送给你了贵重首饰,这被认为是送给你一个人的,离婚时可以带走,但是如果是结婚后公婆送的首饰,则被认为是送给夫妻两人的,离婚时需要拿出来分割。这里面还得强调一点,如果婚前公婆送的首饰是以结婚为目的,离婚时还是需要拿出来分割。

 

我跟妹妹他妈说,结婚都不希望离婚,但现在离婚率又那么高,不能当鸵鸟觉得这事儿不会发生在咱身上,所以婚前必须做小人,该做的准备一样不能少!至于婚后要不要做君子,有时候不是一个巴掌的事儿,两家都君子,婚姻才能美满;若一方持续小人模式,咱不能失婚还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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