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读书笔记】货币战争III之荷兰东印度公司
这个是继上一个英国东印度公司之后的荷兰的。本想把东印度公司写一起,没想到有这么多个。
简单介绍一下。
Dutch East India Company
荷兰东印度公司(1602年3月20日 - 1799年3月17日)
荷兰语 (Vereenigde Oostindische Compagnie, VOC)
是荷兰为了向亚洲发展而成立的特许公司。
1560年代,一群荷兰商人派Cornelis de Houtman(1565年-1599年)到葡萄牙刺探商情,他回国后,这群商人便陆续成立了一家公司,利用这个往东印度发展。而且那个时候葡萄牙贸易的增长已经无法满足商品的需求,尤其是胡椒。从1595年4月至1602年,荷兰陆续成立了14家以东印度贸易为重点的公司,为了避免过度的商业竞争,这14家公司于是合并成为一家了联合公司 - 荷兰东印度公司。当时荷兰国家议会授予荷该公司在东起非洲南端好望角,西至南美洲南端麦哲伦海峡,具有贸易垄断权。(当时一个国家就能决定贸易垄断?????)
荷兰东印度公司由位于六个地方的办公室组成,董事会由70多人组成。真正握有实权的只有17人,被称为十七绅士(Heren XVII)。公司是第一家可以自组佣兵,发行货币的公司,也是一家股份有限公司,这个公司的权利很大,因为他们被授权可以发动战争或者可以称之为殖民。他们可是世界上第一家发行股票的公司哦。为了交易股票,荷兰还建立了世界上最早的证券交易所。
在成立的将近200年之间,总共向海外派出1772艘船,约有100万人次的欧洲人搭乘4785航次的船前往亚洲地区工作,并且带回了超过250万吨亚洲的商品。平均每个海外据点有25000员工,12000船员。其它欧洲的加起来,在1500到1795年才运送过88万人次。
到1669年,荷兰东印度公司已经是世界上最富有的私人公司了,拥有超过150艘商船,40艘战舰,20000名员工,与10000佣兵的军队。股息达40%。
曾经在1622年在澳门攻打葡萄牙人,没有成功,转而占据了澎湖。
不过也不是那么太平的,继葡萄牙和西班牙之后,荷兰和英国逐渐成长起来,所以两个国家的矛盾也日益尖锐。从1652年到1784年,两国之间爆发了四次英荷战争,东印度公司损失了近70%的公司资产。加上之后已经很难从贸易中获利,导致最终解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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