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篇——基金挂羊头卖狗肉乱象大起底
近日一则关于港股基金的新规出台,引发了各方对于基金界惯有的挂羊头卖狗肉现象的关注,我们就从这条新规的研读入手,看一下官方此举背后的含义以及对于我们投资者的影响。
名称:《通过港股通机制参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的公募基金注册审核指引》
关键内容:1.名字中“港股”等类似字样的公募基金,应当将80%以上(含)的非现金基金资产投资港股;如果低于80%则不能带“港股”字样,以避免出现“风格漂移”情况,而且这类非“港股”基金股票资产中投资港股的比例不得超过50%。
2.名字里有“港股”字样的,应当配备不少于2名具有2年以上香港市场投资管理相关经验的人员(至少有1名为基金经理) ;其他的名字不带“港股”字样的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的,应当配备不少于1名具有2年以上香港市场投资管理相关经验的人员(基金经理或者相关投研人员)。
个人解读:新规给人最直观的感觉就是港股通类基金今后怕是不好干了,基金公司再想借着这个名头来圈钱怕是不能喽。虽然这只是针对新基发行的门槛,但也不排除今后会由此延伸到对现有老基的进一步规范,从而逐步杜绝港股通类基金偏重A股布局的现象,也使得两面讨好的优势不复存在。
用新规门槛衡量,又有哪些基金会踩雷呢?最先想到的便是沪港深题材的两只人气颇高的名基:东方红沪港深混合和创金沪港深精选。踩雷原因都在于重配A股而轻配甚至不配港股。
首先来看下东方红的持仓:
无法直接判断个股属性,我们可以进入档案逐一破解:这里先介绍一点基础知识,A股股票代码都以纯数字表示,沪市以6开头,深市以0开头,中小板以002开头,创业板以3开头;港股股票数字之外还会附加“.HK”后缀,差别一目了然。
以下为东方红重仓股属性:
标红的为港股,对照前面的持仓比重,可以算出此基配置港股的资金比例为:5.58%+3.45%+2.83%=11.86%,远低于新规80%的底线。
再来看一下基金经理从业背景情况:
从中看不到明显参与过港股基金管理的任职经验。
创金沪港深就更加典型,同样用上述方法进行验证,此基重仓股中港股所占比例居然为0,而任职的三位基金经理当中也无一具有港股投资经验。
尽管这两只基金在同类题材当中近期表现都不俗:
但也不得不令我们对其未来发展前景表示担忧。明智的投资者可能就要问了,既然喜欢投资A股为何又非要顶着沪港深基金的名头呢?这就要从港股通制度的开通说起了,沪港通和深港通分别于2014年11月17日和2016年12月5日开通,而前面提到的两只基都在这个时间段中间成立,明显就有借势的意图,这也是基金的惯用手段了,随行就市,什么热就以什么为卖点,至于究竟做的是不是这个又有谁会去深究呢?
与之类似的还有两个典型,同样属于一时大热的基,但也同样存在着名不副实的问题,唯一的区别就在于不属于港股通范畴,也就是不在新规的监管范围之内。我一提恐怕大家都知道,就是富国低碳环保和易方达中小盘这两只混基。
首先看来富国这只,看名字应该归为环保题材基,但看持仓股立马就哑然了,重仓股中竟无一跟环保沾边:
为了进一步验证题材的相关度高低,找同类题材指数做个对比:
图中可见总体的相关度并不太高,尤其在今年以来几乎走出了截然相反的走势。
再来看另外一只易方达中小盘,看名字应该属于立足于中小板块的成长风格基,实际情况又是如何呢:
从重仓股可以看出典型的大盘价值风格特点,如果你对于股票属性并不熟悉可以参考下基金风格分析:
很显然也是以大盘价值为主的,和名字所体现的中小盘关联度并不高。
说了这么多,作为投资者,对于这些名不副实的基金我们又该如何对待呢?我想给出的建议是定投或者长线投资还是尽量规避吧,毕竟涉及到港股基金的监管门槛已经抬高,这或许只是一个开始并极有可能会形成一个蔓延趋势,长周期投资还是选择踏实点的投资标的保险系数高些。短线做做波段倒也并不不可,文中列举的几只都属于近期业绩不错的基金,把握得当阶段性收益还是可以期待的,但切记见好就收,不宜恋战。
这也是在选基之前必做的功课了
学习了
这现象还挺普遍
仔细找,就在天天基金网
所以提醒我们选基时一定要擦亮眼睛,不要被名字所蒙蔽。
话音未落,新的佐证便来了:
上周三(6月14日),中国基金报独家报道了监管层下发《通过港股通机制参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的公募基金注册审核指引》(以下简称《审核指引》)、规范公募基金参与港股的消息(详文请戳)。时隔一周,围绕该指引的后续落实又有了新进展!
基金君今日独家获悉,某证监局本周向辖区公募基金管理人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辖区通过港股通机制参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的基金产品监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对存量的沪港深基金有了新的规定,尤其指出老的沪港深基金要在一个月内修改基金合同,“满足要求”的投研人员6个月到岗。
从这则通知的内容看,主要是为了落实上周证监会发布《审核指引》开展的后续工作。
基金君第一时间和大家看一下《通知》的主要内容:
一、已获批文但未募集的参与沪港通交易基金:发行前需修改相关法律文件
通知第一条规定,对于已批复尚未进行募集的参与港股通交易的基金产品,辖区基金管理人在产品发行前应履行变更注册程序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包括调整基金投资港股的比例、 涉及基金名称调整的应当修改基金名称、完善信息披露内容)等法律文件,配备相适应的人员。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得启动产品的募集发行。
业内人士分析:沪港深基金是参与港股通交易的主流基金产品。据统计,今年以来获批的沪港深基金达到59只,其中很大部分暂时都没有进入募集,也意味着这批基金要赶紧修改合同,才能进入发行。
二、对于已成立运作的参与港股通交易的基金:1月内完成合同修改 “满足要求”的投研人员6个月内到岗
对于已成立运作的参与港股通交易的基金产品,该证监局的《通知》规定辖区基金管理人应落实以下要求:
1、按照《审核指引》关于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及时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完善信息披露相关内容。
对于基金名称带有“沪港深”等类似字样且港股投资比例下限为零的股票型及混合型基金,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显著位置进行特别风险提示,主要内容包括:基金名称仅表明基金可以通过港股通机制投资港股,基金资产对港股标的投资比例会根据市场情况、投资策略等发生较大的调整,存在不对港股进行投资的可能。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通知》下发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修改完善工作,并备案。
2、参照《审核指引》关于人员配备的相关要求在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六个月内配备相适应的投资管理人员,确保人员到位。
基金投资港股的最大比例达到非现金基金资产80%以上(含)的(投资比例为 0-95%的灵活配置混合型产品),基金管理人应配备不少于 2 名具有 2 年以上香港市场投资管理相关经验的人员 (至少 1 名为基金经理);
基金投资港股的最大比例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的,基金管理人应配备不少于1名具有2年以上香港市场投资管理相关经验的基金经理或者相关投研人员。
基金管理人的人员配备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位的,应暂停相关产品的申购。人员配备情况符合条件后方可继续开放产品的申购。
3、辖区基金管理人及销售机构对参与港股通交易的基金产品的宣传应当客观、准确,如实反映基金产品特征,全面披露产品可能存在的风险。
业内人士分析:这一规定是通知的重头戏,主要规范存量基金产品。对于投研人员在6个月内满足要求可能是对存量沪港深基金有些影响的地方,此前不少沪港深基金的投研人员没有或者较少香港市场投资经验,未来可能会出现这类基金更换基金经理,或者基金公司紧急招聘的情况。
三、已募集未成立的沪港深交易也需符合规定
对于已经开始进行募集且尚未成立的参与港股通交易的基金产品,待基金成立后,该证监局要求辖区基金管理人应按照已成立运作基金产品的监管要求执行。
业内人士分析:这个通知是针对三类情况做出更为细致的规定,也意味着,只要是参与港股通交易的新老基金都要满足《指引》规定。这或许会对市场有些影响,基金君用WIND数据计算目前沪港深基金一季度末规模超过700亿元。而此前很多沪港深基金持有港股的比例面临调整,再加上陆续成立的沪港深新基金规模在百亿之上,可能会有数百亿级资金在未来布局港股。
对基金,你花的心思真的比一般人多很多
其实也没有刻意,就是捎带脚儿
好吧,加上天份
熟能生巧吧,现在真不用花多少精力,早上花几分钟浏览下新闻,晚上看下收盘就ok
嗯。适当关注是要的~不关注哪里能进步
真心花费不了多少精力,没觉得是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