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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买房经历:买房中的酸甜苦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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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水白露

如果必须要离婚买房,女方该如何保证自己的权益

碧水白露
碧水白露   碧水白露 2017-07-11 16:50 阅读(8409)

前言:所谓的“假离婚”是中国特色的产物,从前几年的离婚生二胎,再到一直都存在的离婚买房(一线城市好像是从2010年开始限购的),再到这两年越来越多的城市加入限购大军,通过离婚取得买房资格的家庭也越来越多。关于离婚买房,我的观点是没有损害他人利益,不违法,自己承担所做决定的后果,作为旁观者的我们就没必要去说三道四了。


言归正传,在法律上根本就没有假离婚之说,想取得购房资格的话,一定是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为什么我的标题强调的是“如果必须要”,政策总是会误伤到一部份人,比如去年认房又认购之后,对改善型的购房需求打击非常大:就算你把手上的房子卖了,名下一套房子都没有的话,你再买房仍然按二套来。按北上深的房价,这一政策直接掐断很多人的购房需求。比如前段时间有个财蜜在小她上发帖,她老公想离婚买房,她不同意,她老公就天天和她闹。。。


我身边的熟人有两个是通过离婚买房的,一个是假戏真做,最后是女方净身出户;一个现在房子买好,已经复婚。


假戏真做那个是我的一位前女同事(去年已辞职),具体细节不是很清楚。听说的剧情是:老公提议假离婚买套房子以使资产增值。离婚协议书上家里的车子、房子、女儿全部归男方,因为男方说,反正是假的,随便写写而已,到时复婚还是我们俩的。我这位天真的女同事真的信了老公的话,离婚的时候净身出户,三个月左右,老公再婚另娶。原来男方早就在外面有小三,而且连儿子都生了。


另外一个例子,是我很熟的朋友。夫妻感情很好,名下已经有两套房,为了防止手上存款贬值,想买多一套房子给孩子住(现在手上的钱可以买一套比较好的房子,孩子离18岁还有很多年,担心等孩子到18岁的时候不知房价会涨到什么程度,广州有些区的房子当时还没怎么开始涨)。夫妻俩商量了很久(当然最后拍板的是男方),决定通过离婚来取得购房资格,因为手上的两套房都是全款买的,所以只要把两套房子给一方,另一方再买就可以算首套了。


他们离婚协议的内容是:两套房归女方、孩子归女方(每个月男方给孩子抚养费一万元)、车子归女方。存款其实也在女方手中,但是因为房子的首付+税费等费用需要近200万,这些钱肯定要从存款中支付,所以女方又让男方写了张200万的借条。我朋友说他们谈这些的时候,男方没有任何异议。他们的房子买了半年左右,如今市值已经涨了近80万,可以说他们通过离婚的方式让家庭资产达到了快速增长的目的。


通过以上两个结果截然不同的例子,我想说的是,如果真的要通过离婚来取得购房资格,作为女方的我们一定要把所有财产(包括孩子,孩子是妈妈永远的牵挂)抓在自己手上,以防万一。因为这社会总的来说还是对女人不公平的,而且大部份女人有了孩子后的想法会比较简单,没有什么原则性的问题,都不会想给孩子找个后爸。还有一点我们不得不承认的事实是:离婚后男人更容易比女人找到再婚对象,如果经济好一点的就更容易了。


如果男方主动提出假离婚,但是又不同意净身出户的,这个时候你就要多想想,他是不是已经有了其他心思。如果让男方净身出户,男方又担心你假戏真做的,那么我的看法是既然你们之间没有绝对的信任,那么还是不要走这条路了。


离婚买房的话,首先要有一定的经济基础,如果因为买多一套房子,导致家庭财务紧张而使得生活过的一地鸡毛的,就没必要了。


还有一点要特别说明的是,打算离婚买房前一定要了解清楚当地的政策,比如广州3.30政策是,离婚要一年时间购房才能算首套,否则算二套,谁知道一年后的房价会是什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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