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上半年的支出情况,得出结论:我做不到千元族。
情况说明:
无房贷、无车、无小孩、无房租水电支出、工作日公司提供一日三餐、周末父母或者亲戚提供一日三餐。
感谢自己一直在记账,想逼逼几句的时候还有数据可以作参考。插句题外话,2017年坚持记了一年的帐,今年也一直在坚持记账,所采用的方法是手写记录在本子上,然后一个月汇总一次到excel表格,自我感觉效果很显著。
一个月的刚性消费,是交通支出+偶尔的外食。虽然公司提供一日三餐,但同样的味道天天吃,难免想要出去吃吃别的,而且外食这块开支很少,大概就在300左右/月(不包括朋友聚会),说到这里,我突然想到我的水果买的比较少,要买因为之前在家里捡到一张世纪联华的卡,里面还有1k+,就被我用来买水果了,如果水果是自己负担,一个月外食部分大概在400左右。交通费用在200以内。所以除去这部分的开支,如果一个月只能花1000月,剩下可支配是400左右。
一月的消费不用说,大头是护肤品,刨去护肤品,能够达到月消费1000及以内。
二月
三项非常规支出
fresh黄糖面膜
聚餐我请的客
同学妈妈生日送的鲜花
请客和鲜花可以算意外支出,如果减去这两项开支,能够达到月消费1000及以内。我的朋友分两类,一类是出去玩大头支出都是AA的,一般是另一类是出去吃饭不是你请就是我请。
三月
三月有点无语,三月份在外培训一个月,类似于半封闭状态,结果攻略说会发鞋实际没发,海蓝之谜面霜被偷了,带的是冬天的衣服回来热得和夏天一样。除去买的鞋、面霜、短袖,开支能控制在500以内。
四月
半年唯一没超过1000的一个月,因为除了常规开支,只有几次和朋友的聚餐,有一次我请客花了215,另外的聚餐都是AA算下来也就200不到。
五月
买了防晒装备
给妹妹买了乐高,给男朋友买了两件短袖
刨去这给妹妹和男朋友买的东西,能够达到月消费1000及以内
六月
2件衬衫+一条皮带就超过1000了,另外就是买了榴莲,榴莲可以省,其他的避免不了。
楼主有话说:
个人觉得这个话题借鉴意义不大,特别是我浏览了好些个帖子,说过不下去的可以理解,确实对于房贷、车贷、养车、养娃、人情、有其中一项的,妥妥就能超,但是有些能做到的也仅仅说了能做到,其实我蛮好奇是怎么能做到,是你自己算下来能做到还是实际做下来能做到。
按我对我自己的分析,月支出控制在一个月以内,能做到吗?其实是能的,其实500块也能,把买的东西档次降下来就可以了,大牌护肤换做是国产平价品牌,把偶尔改善口味的20元一顿的外食取消都在食堂吃,衣服只要满足能穿的需求就可以。但其实我觉得我现在过的就比较克制,我确实有意识的在买少买精,我的支出笔数在变少(除去常规支出),但有时候意外真的控制不了,我能阻止别人来偷我的海蓝之谜吗?我能决定天气的变暖吗?
当然,如果你有一个目标,比如买房,比如买个大牌包包,如果你觉得对你比较重要,那确实可以有意识地压制自己的购物欲,不然我觉得生活质量和支出达到你心目中的平衡点就可以了。
接下来我想理一理生活质量和资产如何取舍。如果我能有想法,到时候开帖和大家探讨吧。

为什么会选择手写记账呢?app不会更方便吗?
昨天整理了上半年每月开支,每个月都是至少两千多。不包括生活费,我目前也是无房贷房租车贷,无小孩,就是三餐要自己吃。
我觉得用下来没有excel好用,比如每项支出每月对比,app只是知道一个数据和比例
生活费是?
可以表格汇总每个月各类花费总和,app记录各类花费总和的详细数据
住在亲戚家,给点生活费。
app里面一类归一起,如果想清楚知道这个花费是用于哪里可能需要备注需要拍照记录,其实用手写括号个,也不会很麻烦。笔数多可能会忘,我目前笔数上过个一两天都能想起来。
我试过app记账,月底做到excel,但是每项都是必须,好像也没啥可增减。
我车子一个月至少1K……还没算上最基础的吃饭呢……
我也觉得一个人的花销不在于具体多少数字 而在于花费是否合理 与自己的收入相比 不能一味抠门啊 生活该去体验享受的还是要有
每个月总会有意外支出的吧!再说,苦哈哈的,活着还有什么乐趣呢,量力而行,不透支,有节余,可以了。个人看法
是个意外,一般也不会发生这样的事,而且那时候是在外一个月。分装太麻烦了。
其实一样的,我比较喜欢用excel,真的每年坚持的话,还能对比。
养车确实很贵,如果车贷+油钱妥妥超了
我是油钱+车险,把一年车险的费用摊到每个月是350,油钱是每月650,正好一千,每月还要洗个车,停个车什么的,30最少的。大概就要1030了。今年还要修车+保养车,我都还没算进去…
但车给你带来方便,划算的
加上租房1600,每个月都要花3200到3500左右,这两个月父亲节母亲节生日,每个月都到4k了
我一点不后悔买车,就是千元月过不了。我以前油费一个月250,还有机会,换单位后太远了,油费一下子翻了倍数,但如果没有车意味着我通勤时间大大增加。在过千元月和减少通勤时间里,我当然选后者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