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类型选择中的理赔隐患,你都知道吗?
很多人在投保健康险时往往把关注重点放在保障期限,基本保额,保障范围等内容上,往往忽略了职业选择这一部分,但实际上,关于职业选择引发的理赔纠纷不在少数。
常见的理赔纠纷是不保职业未如实告知而进行了普通承保导致的。
举个例子:
小王是击剑教练,30岁时其妻子为其在线上投保了一份重疾险,当时是妻子觉得其丈夫的职业很普通,应该不算在高危职业里,所以并未查看职业分类。1年后,小王因火灾,面部严重烧上,已达保单规定重疾范围,于是申请理赔。
在理赔时,保险公司有可能会因为小王未真实告知职业为由,拒绝赔付。因为击剑教练在职业分类中属于5级,在保险公司拒保职业范畴之中。
实际上:
保险公司一般将每个职业的风险按1~6级(部分公司为1~4级)分类,1级为最低,6级为最高,另外风险最高的职业类别定义为“拒保”类。
1 类:办公室人群,如办公室职员、公务员、程序员、教师、文字编辑等;
2 类:外勤或轻微体力劳动者,如推销员、列车乘务员、清洁工人、农夫等;
3 类:涉及部分机械操作,如司机、巡逻警察、相关维修人员、化工操作员等;
4 类:有一定危险性,如交警、制造工、电梯维修、木匠等;
5 类:危险性较高的工作,如高空作业、刑警、电工、采矿工等;
6 类:高危职业,如消防员、水手、前线军人、直升机飞行员等。
很多保险公司对于高风险职业会选择加费承保,保额限制或直接拒保。
所以,投保健康险时,投保人对于被保险人职业范畴一定要清晰明确,要举行如实告知原则。那么,有什么技巧能够帮助高危职业从业人员投保呢?
不同公司对于同一职业,有可能定级不同,可以尝试多家保险公司投保,选择自身职业在其职业等级规定中等级最低的保险公司。。
相同公司对于同一职业,不同时期有可能定级不同,可以选择等待一段时间再次进行投保申请。
有的公司职业类别宽泛,有的详细,可以尽量挑选职业类别宽泛的保险公司。
有的职业是可以个案评估的,是否可以承保是可以谈的。保险公司在承保时,会根据其他因素做特殊审核,可以尝试个案评估。
比较特殊的部分在于意外险:
其实目前市面上是有针对特殊职业的专门意外险的,一般的意外险只承保1-4类职业(甚至有产品仅承保1-2类职业),5类及以上职业不允许购买。而针对高危职业人群,保险公司有两类专门设计的意外险可以选择:
1、专属型:有的产品是专门针对高危人群设计的,接受5-6类职业投保。
2、放宽型:有的标准产品放宽了限制,有些意外险可以接受1-6类职业投保。
还有一种情况是保险期间内职业变更引发的理赔纠纷:
举个例子:
小张本来是一名负责巡逻任务的警察,因常在外巡逻,怕出意外于是投保了一份意外险,但后来因为工作调动,成为了一名刑警。不行在执行任务过程中出现了意外。
上述情况理赔时,保险公司可能会因为职业变更未及时告知为由,拒保。
因为一般在意外险条款中,都会写明,如果职业发生变更,需知会保险公司。 如果变化后的职业,也在产品承保范围内,就基本不用担心,涉及到出险理赔时,保险公司也会根据发生事故时的职业,确定合适的理赔方案;而一旦变更成为拒保职业,那保险公司是有权解除合同。医疗险类似。
而大部分长期重疾险、寿险合同中,均未提及职业变应该如何处理,所以从某种角度来看,被保险人有权不告知。但坦白来说,保险公司肯定会后续理赔时对此进行质疑。所以,具体还是需要被保险人自行衡量。
还有一种纠纷是由于被保险人职业多样导致承保审核失误的:
依旧举例来进行说明:
小李是某运输公司老板,但由于人手不够所以会有时担任货运司机的角色进行送货。但他投保时以经营法人的职业进行了投保,后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意外。理赔时出现纠纷。
很简单,在投保时,被保险人若从事多种职业,以风险类别最高的职业进行是否承保,是否加费承保的判断。
健康险职业选择要:
看清自身所属职业分类
风险类型就高不就低
职业变更要及时知会
投保选择要货比三家,定义宽泛,类别低
一旦属于高危职业,加费承保也要尽早承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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