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中最大的风险要被排除了
不知道姐妹们有没有关注过婚后被负债的话题。
比如老家勤勤恳恳的女教师,因为丈夫在外欠赌债跑路,莫名其妙背负高昂债务,不还不行,还又还不起,这些年一直带着孩子申诉,苦不堪言。
由于婚姻法规定:婚后财产(债务)为夫妻共同所有,因此夫妻双方一方欠下的巨债,配偶也有法律义务偿还,这造成一种社会现象,就是被负债的配偶。
结婚遇人不淑已经够倒霉了,如果又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欠债,简直比窦娥还冤。
这个现象引起过媒体深入报道,也是我认为结婚中最大的风险。遇上错的人可以离,背上错的债又如何还呢?
现在这个问题终于要有结论了。
今天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二审稿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对夫妻共同负债问题增加规定:
只有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负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其他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负债不是共同债务。
过去,被负债的配偶面临主要风险是:配偶欠赌债、高利贷、创业负债。
如果二审通过,这些就被排除了。
姐妹们怎么看这个话题?身边有没有被配偶负债的事情呢?
结婚就像投资,真的要擦亮眼睛,否则也是高风险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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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果绿果引用 @ 二宝的妈妈 @ 二宝的妈妈 的话:如果二审能通过,真是一大进步。表妹夫经营高利贷赔了,欠一屁股债,婚离了,人不见了,留下两个孩子给表妹拉扯。表妹没跟享过福,债主天天还上门要债太可怜了,往往是女人背锅。拉扯着孩子跑也跑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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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果绿果引用 @ jxbx1229 @ jxbx1229 的话:真不公平,女人结婚后感觉真不如不结呢!分财产分房子的时候都是男方的,欠债务的时候还要共同背负,这世道……时刻警惕,女人要自强!婚姻法对女性不公平,女人当自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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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果绿果引用 @ 4C冰蓝1991 @ 4C冰蓝1991 的话:假如这个法案通过,不知道有多少人又会大量制造欠款然后通过离婚让配偶金蝉脱壳来赖账,这个确实很难找到一个平衡点。如果作为枕边人的配偶都不清楚债
唉,通过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