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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色的鲸鱼

正当防卫受伤/身故,保险赔吗?

蓝色的鲸鱼
蓝色的鲸鱼   蓝色的鲸鱼 2019-08-27 16:44 阅读(1666)


最近,又发生一起正当防卫争议案件。

案件简单说:

丽江的90后女子唐雪晚上回家路遇醉酒的李某湘,遭其拦车与辱骂。她没搭理步行回来,被追上。她的父亲知道后带上她去找李某湘理论,三人首次发生扭打,然后被众人拉开。凌晨1点李某湘持菜刀砸唐雪家门,随后菜刀被劝阻朋友罗某坤抢走并丢掉。唐雪听到砸门声,拿起一把削皮刀和一把水果刀出门查看情况,两人再次发生打斗。最终唐雪挥舞水果刀,伤及李某湘右胸部升主动脉,致其抢救无效死亡。

825日,该案检方起诉书曝光,唐某被指控犯故意伤害罪。

鲸鱼自己并不是学法律的,所以不去评判检方的操作,但是对正当防卫也多少了解一些。

毕竟,去年「昆山反杀案」的事件在社会上引起热议。也让我们对这个「反杀」,到底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亦或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有了一定的了解。 

庆幸的是,这位人送外号「龙哥终结者」的骑车男子最终被判为正当防卫,不用负任何刑事责任,并且公安机关也依法撤销了案件。


不过,结合最近的这起争议案件,鲸鱼倒是联想到了这样两个问题——

→如果「宝马龙哥」和「李某湘」在案发前买了保险,那么他们的死亡能否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呢?

→如果「骑车男子」和「唐雪」同样在案发前买了保险,他(她)们在与对方进行搏斗时造成的伤害,又能否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呢?

 

咱们分别来看:

首先,对于「宝马龙哥」和「李某湘」来说,作为挑起事端、寻衅滋事的人,他们的伤亡保险公司是免责不赔的。毕竟这是违法犯罪行为,说句难听的,自己气性大、故意挑事儿,作恶是要遭殃的,后果也只能是自作自受了。 

为了印证这个结论,鲸鱼也去翻看了咱们的人身保险,我分别截图给大家看下:

意外险——小蜜蜂综合意外为例

绿框中标注的部分明确写到:被保险人故意犯罪、被保险人斗殴,都是不予赔偿的。

重疾险——以含有身故责任的达尔文超越者为例

绿框中同样写明:被保险人故意犯罪的行为,保险公司是免责的。

寿险——擎天柱3号为例

 绿框中同样出现:被保险人犯罪,保险公司将终止合同,不予支付理赔金,但是会退还合同的现金价值。

医疗险——平安e生保(保证续保)为例

绿框中,同样出现了被保险人故意犯罪和殴斗,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情形。

可见,因为被保人故意挑衅导致的伤亡结果,保险公司都是免责的。

所以大家不要以为买了保险就万事大吉、甚至可以无法无天的,保险公司是绝对不会纵容故意作恶的行为。

 

其次,我们再来说说防卫人在防卫过程中被对方攻击导致伤亡的,保险又是否能理赔呢?

答案是肯定的!

特别是对于去年的那位被判定为正当防卫的「骑车男子」来说,如果提前购买了意外险和医疗险的话,在这种情况下发生的医疗费用、伤害导致的伤残都是可以得到赔偿的。

但是近期的这起争议案件由于还没有最终判决,如果防卫人被认定是「故意伤害罪」,那么显然已经犯罪了,那么自己买的保险是不予理赔的。如果防卫人被认定是「防卫过当」的话,在我国《刑法》中对此提到,防卫过当应负刑事责任,但应酌情减轻或免除处罚。

所以我的理解是,即使减轻或免除处罚,但事实上也已经致人死亡、残疾或造成了重大财产损失,即构成了犯罪,而保险公司对于犯罪、斗殴这些都是免责的,所以也不予理赔。

当然了,鲸鱼身边没有遇到过这样的理赔问题,所以具体该如何处理这样的情况,财蜜中如果有法律方面的专业人士或者有从事理赔工作的,欢迎跟我们来分享一下~~


最后借由此事,鲸鱼还是想强调,我们不知道意外事故什么时候会发生,就像那位骑车人,谁能想到自己好好儿的骑车等红灯,竟然摊上宝马车这档子事儿呢?我们也不知道事故发生后会给自己造成什么样的伤害,所以,防卫手段要有,必要的保险更要配置,真要有个好歹,一家老小起码还能靠保险金过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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