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赞成AA
之前工作时,有同事家就是AA:生活养孩子都是各出各,为孩子出了学费,另一个就出生活费等,觉得他们分得太清了。他们之所以AA是因为结婚后本来打算不要孩子,女方是拆迁户,男方是做销售的,只是后面在快40岁才意外有孩子。
在我家我们都不赞成AA,一是现在我是全职妈妈,更多精力花在孩子身上,没有收入,若AA,我势必就要把孩子扔给老人,马上出去工作;二是觉得组成家庭就该一处使劲经营,AA会分的太清,总有不平衡处。三是家里也没有大额财富需要分得那么清,不存在谁占谁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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