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的游戏规则已变,女性的婚后保障还是要靠自己或是娘家实力
上海爸爸坐拥四套房,却只给7岁的女儿一个月600元抚养费;后来二审改到2000元。男方是名校毕业生,之前年薪50万,家里四套房,是他和父母共有。男方婚前财产离婚后确实和女方没有任何关系。
女方律师透露,他们了解到的情况,张某所谓的“失业”其实是为了起诉离婚作准备,实际上张某一直都在上班。“只不过这段时间不交社保而已,但法院是以社保为是否在职的依据的。”
如今的婚恋市场,通过大部分的事实来看,门当户对的婚姻幸福的概率大一些,无论男女想通过婚姻来提升阶层已越来越困难。
如果双方家境太过悬殊,类似富家女爱上穷Tony,哪怕一开始两个人感情再好,都有隐患:比如最近暴出的林X斌事件。
穷小子不能嫁,那么高攀行不行,男高女低的婚姻模式,在过去可能行得通,现在也不行了。我们先来看看婚姻法的精髓。
这世上除了父母(还不是所有的父母都能做到)对子女的爱是无私的,其他人都是有条件的。所以不要把希望寄托在人性上。人性本就最经不起考验。相爱时你侬我侬,你好我好,分手时什么獠牙利爪都露出来了。
我对鱼蛋说明年高考完,你就结束了有标准答案的时代,从填志愿开始,就不是非黑即白了,而是可以有不同的选择。你做任何决定前,都要考虑你是否承担的起最坏的结果,如果可以那就放心大胆去做,如果不能,那就三思而后行。
所以我对鱼蛋的婚姻期望是找到一个门当户对的结婚对象:不高攀、不扶贫,找不到也不勉强。
虽然我认为全职妈妈是一份很伟大的职业:比上班要辛苦,做的好的全职妈妈创造的价值是金钱不可衡量的。我认可全职妈妈的价值、但是我不会允许鱼蛋去全职,因为目前全职妈妈的价值得不到社会上大部分人的认可,法律也不保护全职妈妈的利益。哪天她如果需要要人带孩子的话,我和老公是她的坚强后盾:我们亲自带,或出钱给她请保姆。
至于生孩子,我希望鱼蛋有自主选择生还是不生的权力,孩子不是为别的任何人生的,生的原因是因为喜欢孩子也有能力抚养孩子,除了父母外自己想要一个与自己血缘最近的亲人,万一遇到最坏的结果,比如离婚男方只给600元抚养费这种情况,那就彻底和渣男断绝关系,自己一个人把孩子养大。
《新婚姻法》也已经实施那么久,作为女方来说就不要遵循以前的传统了:男方出房子,女方陪嫁车子,或者负责装修。房子若干年后还是房子,不说增值、保值,最起码能住。可是车子,落地就贬值;装修就更不用说,花出去的钱都变成房子的一部分了,不想便宜男方的话,还要花钱请人砸掉。
所以有女儿的父母,还是应该尽可能努力给女儿买套,大小不论,这是女儿自己的资产,万一遇到最坏的结果,有个可以栖身的地方。
关于生育、养育孩子说点我的看法。虽说孕育和生产孩子的过程中,女性的身体受到极大的损害和伤害,养育孩子长大的过程中,大部分母亲付出的也多一些。既然造物主让女性承担生孩子的责任,作为女性来说对于生孩子这事就不要有太多的委屈和不公平。现在社会已经很宽容,女性可以选择生,也可以选择不生,生的前提正如我上面所说的,不是为别人生,而因为我自己想要一个自己的孩子。
虽然说现在的离婚率一年高过一年,但从我身边看到的例子来说,还是婚姻幸福的人多。比如我家几姐弟和老公家两兄弟的婚姻,到目前来说都可以说的上是幸福美满,不知是不是因为我们家的男人都既在外面挣钱、回到家也做家务带孩子的原因?
不管怎么说,在目前的婚姻法下,女性的婚后保障还是要靠自己或是娘家实力!!

同觉得
这个上海男人真是奇葩,女方不知道什么情况,怎么会找这样的人结婚,找老公最重要的就是人品,虎毒不食子,他却连女儿都不想养,为了每月抚养费降到最低的600,费劲心机把年收入50万通过不交社保变成所谓无业,打这种丢人现眼的官司还要二审才判到每月2000。这样的男人太可怕了,极端自私冷漠无情,女方能通过法律手段主张自己的权益也是很赞了
话不多说,一键三联!我太太太赞同了!!
我的要求是培养孩子经济独立,要全职的话,也要能一边带小孩,一边兼职的能力。经济基础取决于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