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知识:孩子压岁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据每日经济新闻的报道,近期江北法院审理了一起离婚案件,以「压岁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为由,驳回申请人要求分割孩子26万压岁钱的诉求。
原文见这里:《夫妻离婚,要求分割孩子26万余元压岁钱!法院:无权随意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值得注意的几点:
1,离婚案件分割的财产应当是夫妻共同财产,压岁钱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2,要求分割的26万压岁钱,是以孩子名义存在银行的,法院认为这笔钱「是长辈基于亲属关系对晚辈进行的财产性赠与,该存款应归未成年人本人所有,蔡某、王某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无权随意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3,夫妻双方均不能以监护人的身份要求分割属于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只能由法定监护人代为管理,财产本身的所有权依然归属未成年人。
我觉得大家有必要知道这个「小知识」,一般来说,压岁钱是有来有往,虽然以孩子名义存起来的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但花出去包给别人的钱是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理论上,孩子判给谁,这笔钱就由谁管理,对这一方更有利。
如果孩子大概率判给男方,那我觉得女方要留意有没有必要以孩子名义存压岁钱。。
如果孩子大概率判给女方,那女方把压岁钱存起来,或许也是多一点退路?
当然谁都不是奔着离婚去的,这方面的事不一定要实操,但心里有数总好于被算计(对不起可能是我狭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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