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叫老公在房产证加名字吗?
婚前,我和男票各买有一套房,为了长远着想我的房子是在我爸爸名下,男票的是他自己买的,都是婚前财产。领证一个月,男票上周去交资料办房产证,我问能否加我名字?他说可以啊,就是交多点手续费而已。 前两天我问他说已经交资料呢,没通知我呢,没加我名字。
婚后两次开玩笑正面问他,几时上交财政大权给我,他笑笑不答。后来我又从侧面说我们的共同开支,装修,买车等生活规划之类,因为他目前住在我这里,吃喝拉撒都在我这里开支,他也没有半点意思每月上交多少生活费之类的。
我也不是爱财之人,本身我家境不错工作不错能力也可以,只是觉得这能看出一个人的诚心诚意,让女人有更多的安全感投身到家庭中。
是不是我太急了,想控制他?据我了解,身边的已婚同学都在掌握家里的财政,大部分都是老公主动上交老婆的。大家支支招,我应该怎么做?

建议加上 这不是物质不物质 钱不钱的问题 这是安全感 我站在女人的角度讲还是加上为好 婚前财产
是啊,不过都是结婚了,还在乎花谁的钱过日子么
既然都不在乎了,那这男的为什么不把钱给女的管那?不在乎这种话应该由出钱的一方说,占着便宜的一方是没权利用这种说辞的。
其实即使在房产证上加上另一半的名字也没有用,要在不动产登记证上加,这样即使房产证上没有,财产依旧是一人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