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要不要写上我的名字?请懂行的姐妹帮忙!
我们计划明年买房,在北京,估计要合全家之力才能拿出首付,但是关于房产证上到底要不要写我的名字,我现在很疑惑,原因是目前估计老公父母会出首付的70%,我父母出10%,我们夫妻出20%,几百万的贷款肯定要我们夫妻自己还了,公婆出那么多一定会要求房本上写我老公的名字,但是以我对他们的判断,他们不一定会同意写上我的名字。但是,如果不写上我的名字,如果我们离婚了,以他父母的做事风格一定不会给我半毛钱的,我不怀疑自己的老公,我怀疑的是他父母。
现在,一边理财,一边攒钱,想到快能买房了,心里很高兴,但是一想到自己可能白忙活,还搭上自己的钱和自己父母的钱,心里又有些不安,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呢?
想到如果不写我的名字,就要写个协议,证明房子有我一份,但是这个协议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呢?请姐妹们支招,在此先谢过啦!

现在的择偶标准已经出来了,就是要找个聪明的,不然一辈子会把时间浪费在无休止因为对方的笨中
谢谢亲,都为我算好啦,我也只想得到自己应得的那一份,没想多拿。
姑娘你想的太多了,北京办房产证,写两人名字,两本房产证,约定份额,想怎么约定都可以。你害怕你受损失,男方家长自然也怕自己不明不白的扔钱。离婚属于不可抗因素,死亡也属于不可预知的事儿,有办法保护各自的私有财产,就去运作好啦。想太多干啥。
房产证上必须要写你名字,暂且不说你们是夫妻,但是在紧要关头时还是要为自己考虑周全,房产证上有你名字,你婆婆将来也不能怎么样。必须写!
当然得写名字,男方家又不是全额付房款,剩下的大部分还是你们夫妻两共同贷款还的啊
恩,所以写上比例,如果对方父母对于500万*11%=55万不在乎的话,那比例不写也无所谓,就写2个人名字
嘿嘿,没经验嘛!不知道还能约定份额。谢谢啦!
他家百分之80,你70,房产证注明
写啊!首付就算他家出得多,以后还贷也是你们自己还,这里面有你的一份!如果对方父母没要求注明份额,你自己就不要主动提了!如果注明,按你的说法,那就是7:3,不注明就默认5:5了!如果老公那一方不同意写你名字,那自己和父母就别掏钱!新婚姻法不是规定了嘛,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买房记在子女一方名下,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哦
最好写上你的名字,毕竟也出钱了,还贷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只写一个人名字的话,在买家全款购房不贷款的情况下,对方可以私下把房子卖掉的,我们这边是可以这样操作的,不知道北京是否也这样。可以约定比例,但不应该是7:3,而是上面算的59%和41%
还是写上名字更安心
是吗?没听说唉
婚前买的话最好写上你的名字,婚后买的无所谓吧,反正也是共同财产,你很介意可以加名。以前办过加名,夫妻间加名基本没有什么大额费用啊,而且房产证加名你老公同意就可以,上面又没你公婆的名字,不用他们同意的。
有结婚证也没用的,必须要证明这个有你的那份,现在的法律规定的很明确,特别针对女性
光有协议是没有用的,必须公证处公证,有法律效应才可以
没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