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19 别人付的首付的房子,写了你的名字也跟你无关
这是一个我看来的案例。
2015年女方和男方结婚,购买了上海的一套房子作为婚房,房子价值四百万,其中首付两百万是婆婆出钱。房产证写了男女双方名字。婚后由双方共同还贷,每个月9000多的房贷,从女方公积金里扣5000多。
到这里还是很和谐的。
但婚后一年,男女双方因为性格原因矛盾激烈,最终导致离婚。婚虽然是离成了,但是双方对于房子怎么分无法达成一致。卖房分钱,男方不同意。女方只是想不还贷款,没打房子的注意,仅仅过户给男方不还贷款也不行,银行不同意。银行要求必须提前还贷款,否则也不能更名。可是付首付已经倾尽全力了,提前还贷也做不到。
于是,女方只好起诉男方要求分割房产,拍卖房子。接下来发生的事,让人细思极恐。婆婆把儿子和儿媳告上法庭,要求双方偿还200万的首付。儿媳的分房官司只能中止,等婆婆的官司先出结果。最终婆婆胜诉,法院判决男女双方偿还婆婆200万首付。也就是说女方要拍卖房子之前,必须先还给婆婆一百万。
女方拿不出来。婆婆第一时间申请了对前儿媳的强制执行。
由于女方拿不出现金偿还首付,无法执行生效判决,就得上黑名单。
女方没钱,那就执行房子,但是执行谈何容易,法院走程序都要一两年时间。
于是结果就是女方没房住,还要还贷款,同时上了黑名单。
这位婆婆的这波神操作以后,你还以为有你的名字的房子就是你的吗?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结婚由男方父母出资买房,写双方名字的,算赠予,是可以讨回的。
所以这波操作666呀……以后再也不担心给儿子婚后买房了,哈哈哈哈😂😂
又学到了一个知识点,话说我以后是要当丈母娘的人,要了解一些知识点,防止女儿掉坑里。
不过怎么证明首付是父母出的钱呢?查首付款项资金流水来源?
那如果女方有100w的话 情况就不一样了
我也看到这个新闻了,女性的权益完全得不到保障,zf还鼓励结婚生娃,生二胎,真的不知道该说什么。
这个如果说200万首付算作是赠予的话,的确是可以讨回的…
好像去银行拉付款证明?就是证明这钱是婆婆出的就可以了?我是这么理解的。
这个先后顺序你不说我倒还没注意 我想到的是 有了这100w给了恶心婆婆后 就可以去拍卖了 女方的软肋是没有100w导致无法拍卖 不知道我这样理解对不对
还有法律它是按程序来的 不够你多么可怜值得别人同情 没有法律支撑也是行不通的
赠予是可以要回来的 但是已经过户了的赠予是不是要不回来了?有点迷
对,她可以分割的房产份额远不止100万的,15年上海的400万啊,现在起码涨了一倍,女方付100至少可以带走400呢!如果是我,我借正规网贷和信用贷也值得啊,哈哈。
那要看过户给谁吧,法律这方面我也不太懂的。
我也不懂 但是法律趋势是越来越保护出资方的利益了
对,这个倒是的。
我也不懂怎么也得凑100万出来,还有怎么咽下这口气,离婚了房子没分到一个屁还要月月帮人家还房贷,还有为什么不强制执行儿子的?要我啊,付出任何代价也要把这一家搞死。宁愿鱼死网破。
我也不知道我说的对不对 反正这则报道要引起我们的警惕 保护好自己不要被卖了还不知道
黑名单是没办法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