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就不公平了呢?
刚看了个文章,说的是一对青年准备结婚,本来商量两家各自出一部分钱,凑成首付买房,写俩人名,然后以后两人共同还贷。结果男方反悔了,在婚前偷摸自己凑了首付,买了房,写男方一人的名字,婚后二人共同还贷。
女方觉得被算计,觉得一旦离婚自己啥也没有,会被净身,遂愤而提出分手。
这是个很常见的故事。但是评论区的各种回应让我感觉,不懂法律的人不少,有占便宜心里的人,也不在少数。
首先从契约精神看,男方的确偷摸买房不信守承诺,这是道德层面问题,不在讨论范畴;
那么从法律角度看,如果离婚,女方能得到什么呢?
首先是共同还贷部分的钱的一半;其次是共同还贷部分对应房屋增值部分的一半。
也就是说,你投进去的钱,连本带利,都给你。但是房子是男方的,你不能拿走。
这很亏吗?男方的家庭投入了首付+还贷部分,所以应当享受此部分投资对应的增值部分。女方只投入了共同还贷的一部分,那么就得到此部分投资的增值,不是很公平么?
如果真的是这样,我觉得没必要BB啊,你顶多BB人家为啥不给你更多的投资机会,但是你的确投入的没有对方多,最后获得的也没对方多啊。
当然还有一种操作,就是夫妻双方的钱,给男方父母,由男方父母的账户中支出还贷,这样操作,就无法证明女方的确参与还贷,以后离婚,这就真是啥也捞不到了。但是这种操作,一般不太容易实现,因为房子是男孩的名字,不是男方父母的名字,还贷的户名对应应该也是男孩的姓名才对。而婚后双方财产不做约定的话,即便通过男孩户名还贷款,该钱的出处也被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
我感觉婚姻法不断更新,宗旨越来越倾向于保护私有财产。无论对男对女,都一样公平。如果房本上没有名字的一方觉得不爽,大可以约定不共同还款,自立门户自己买房写自己名字,自己付首付付按揭。
婚姻本来就是合作,凭啥结个婚,人家几辈人的钱包掏空买的房子,就有一半儿归你了呢?房本没写你的名字,就是不爱你呗,就是算计呗,说白了,就是没让你占着便宜,就是渣呗?这是什么鬼逻辑?
当然,此处不讨论男女家务分工、生殖风险、青春折旧等等问题,纯讨论法律和投资层面,是不能说谁亏谁赚的。如果非要把其他问题搅合进来一起弄,那真的很难说绝对公平。而吃瓜群众的讨论,往往是眉毛胡子一把抓,各种问题一锅烩,所以就显得各自有理,也永远吵不清楚了。
原来二婚会这样,现在初婚也这样,都是被高房价闹的。倒退二十年,我结婚那会,虽然我们一穷二白,但夫妻同心,共同打拼,倒也是干净简单。
儿媳可以不要首付升值的部分。拿走自己的月供以及升值的就好。否则判了房子给你,你给对方补偿钱是一样的,现金流不够会很被动。
哎,真不知婆婆和儿媳,都是女人,到底谁是弱势群体。哈哈哈。到底是婆家欺负了媳妇,还是媳妇贪了老人的钱。既然细节说不清,就交给法院吧,查明真相,依法判决,公平合理。貌似不存在谁逼谁的问题,贪婪才是逼得人无路可走的原因吧。
唉,但是太多人的关注点在于吐槽渣人。不关注从一个案例中自己能学到什么有益处的东西。大谈弱势群体,男的渣婆婆横,各种算计心机重,当然作为茶余饭后的调味品没啥,回归真实的生活,还是老样子,该做的都没做,该有的都没有。或者你和男人一样强势,甚至比男方还有钱,掌握主动权,或者发挥性别优势和人格魅力,让人家心甘情愿给你房给你钱,这些都是可深入探讨的。法律不够绝对公平,心机男,恶婆婆遍地都是,有钱又算计的人一捞一大把。这就是事实,环境的确不太友好,能胜出算你有本事。
原帖是:双方对于房子怎么分无法达成一致。卖房分钱,男方不同意。女方只是想不还贷款,没打房子的注意,仅仅过户给男方不还贷款也不行,银行不同意。银行要求必须提前还贷款,否则也不能更名。可是付首付已经倾尽全力了,提前还贷也做不到。
于是,女方只好起诉男方要求分割房产,拍卖房子。接下来发生的事,让人细思极恐。婆婆把儿子前儿媳告上法庭。
要求双方偿还200万的首付。儿媳的分房官司只能中止,等婆婆的官司先出结果。最终婆婆胜诉,法院判决男女双方偿还婆婆200万首付。也就是说女方要拍卖房子之前,必须先还给婆婆一百万。
女方拿不出来。婆婆第一时间申请了对前儿媳的强制执行。
由于女方拿不出现金偿还首付,无法执行生效判决,就得上黑名单。
女方没钱,那就执行房子,但是执行谈何容易,法院走程序都要一两年时间。
于是结果就是女方没房住,还要还贷款,同时上了黑名单。
女方起诉男方分割房产,婆婆当然要起诉要求返还首付啊,否则对婆婆不利啊。老太太不起诉,怎么在房产分割中,把首付这一块给拆分出来呢?这这,是个老太太都会这么做啊,是个律师都会这么打这个官司啊,这又有什么细思极恐呢?
这就是女方自己不明智了,案件的审理自然有先后顺序。她律师没跟她说过可能的风险么。一个,她可以在房产分割中和男方协议解决,比如,房产判令归男方,男方给女方一点补偿,就是共同还贷部分。然后拿着判决,男方去过户成自己一个人的房本,再去银行更改贷款人的信息。还有一种可能,就是现在这么个情况了,女方申请执行异议吧,暂缓执行。而且,在房产分割案件没到实际拍卖的阶段,该住住啊,查封、抵押,都不影响使用的。
好吧,你赢了,也许吧,前儿媳毕竟是个外人搞死了也不为过。我想大家的关注点不在于让儿媳付100万,而是要继续还房贷还被拉入黑名单。再说人家也是被逼的起诉分割房产,人家的初衷只是不再给前夫的房子还房贷,毕竟两人离婚了。当然我把原帖发你看,只是想说法律规定是一回事,实际案例中是另一回事,比如这个儿媳根本就没得到法律规定的那部分,还被整得进了黑名单。
不是不明智,说实话除非法律专业的人或详细研究过各项法律的人,普通的人有几个知道?当初就是在协议不成情况下女方被逼起诉分割房产,至于婆婆后面所做的应该是针对媳妇分割房产律师出的应对方法,你提出的方案是马后炮,没有贬义的意思,是在所有事情发生后应该如何如何。我想女方在起诉分割房产的时候是没有未卜先知的能力的。
哎,咱不抬杠哈,就事论事。不猜测当事人到底心里怎么想的。女方但凡找个专业点的律师,也不至于那么被动。说句不好听的,她有很多机会先发制人,或者得饶人处且饶人,放人一马,也放自己一马。且不说婆婆是不是个较劲的主儿,女方肯定也是各种不让,才有各种协商不行,还被执行的后果。在婆婆要首付的官司中,如果双方能协商一致,也不至于后面被执行。她是有很多机会的,但是不知什么原因,没有审时度势,而是选择死磕到底。也许是知识不够,也许是涵养不够。反正双方死磕的结果就是这样。咱倒是想向着女的说话,她倒是办事办的漂亮点,也好有办法替她想啊。打官司的确不是人人都会,而且情势瞬息万变。那律师是干嘛的呀,里面的弯弯绕多着呢,你以为光凭一腔正义,或者楚楚可怜,就能赢官司?太天真了。退一万步讲,网友们再口水支持,抵得过一纸判决么?黑名单还得自己扛着,罪还要自己受。这就是为啥要反复强调:长脑子长本事长能耐。
还有你提出的方案关于协商的,也要男方配合,女方刚开始就没想房产,只是不想再还房贷,提出了各种方案,我想就有你说的这个,问题是没谈妥啊,所以我想不管是什么阶段,估计男方都不愿拿出补偿,男方也许压根不想吃一点亏吧!你提的方案我觉得都是建立在都是文明人,都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走的人,如果真是这样,就没有这么多瓜供我们讨论了。社会会和谐很多。
没有抬杠呢,其中内情我们吃瓜群众不知,不过能把事情搞成这样,肯定是要各打五十大板的。
这女的要在任何一次庭审中说,我只要我这些年出的一半的贷款钱,返还给我,其他都属于男方。相信法院肯定会支持。男方也不能说离婚了不让人住了房子归自己了还拉着前妻一起还贷款吧?女方已经交的贷款一分不给法院也不会支持。所以大家看到的女方到今天这个状况,一定另有原因,绝不是那么温良恭俭让的妇女让婆家逼的走投无路。动动脑子想想就知道怎么可能!争执的焦点一定是200万首付到底有没有女方的份额,女方一定是不肯让的,才会最后这个局面。不打和老太太的这场官司,谁也不知道200万到底怎么个归属,数额这么大让谁放弃也不干,所以就死磕吧。越磕越互相憎恨,然后老太太赢了立马执行,弄你个黑名单,互相伤害呀。这不就是个利益相争的故事么,怎么成了夫家欺负妇女的故事呢?而且这个如果是真实案例的话,判例是可以当做法律援引的依据的,就是说,以后的案件也会参照这个案例判决。
男的要真是无耻到共同还贷的部分都不想返还给女的一分,那的确比较过分。那就只有这样死磕到底。然而不是没有办法。一段时间的困难肯定是有的,但是离婚案中一定会返还给她的,就看她怎么处理已经生效的100万债务问题了。讲真,我还没特别想清楚,我倒是觉得,100万债务挺好的。哈哈哈哈。能为下一步奠定很多好的基础。你能想懂么?哈哈哈,给你留个小尾巴。
好多人觉得好奇怪,现在有这么多筹款方法,怎么样也先把这100万凑齐啊!
凑什么100万。根本用不着。先申请执行异议,让执行暂停。等着房产分割的案子开庭,然后,要房子。我既然已经给老人100万了(只是没给付),就说明房子首付我付了一半了,贷款我也付了一半了。我和男的付的一样多。我不要钱,我要房,而且多半我还有孩子一起住,房子会判给女方。然后我补偿给男人。好吧?那么下一步就是房屋现值多少,就评估吧,评估价一般是市场价的80%左右,看房龄,地段什么的。然后按评估价我补偿你男方,相当于低价拿到房子。判决生效后更名成我的,卖了,有贷款也能卖的。拿市场价,然后给老太太100万,给男人他的首付和贷款部分以及增值部分。等于我赚了老太太首付的增值部分了。ok么?判决生效后,房屋立刻更名,还可以做抵押物贷款出来,还给男方和老人,不卖房也能保住。还可以在执行阶段用房屋抵押担保。办法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