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后,退休人员的就业会迎来第二春?
9月1日就要实行“合规社保”:根据最高法司法解释,任何“不缴社保”约定都属无效,无论双方协商还是劳动者单方承诺。
简单说,就是过去的少缴一点、灵活就业少缴,全都不许了,9月1日开始,完全合规。这是用司法解释的方式来强调的,意义在于:这不是商量、不是倡议,这是法。
有网友说:退休了的人就业第二春来了,雇佣退休人,不用缴纳社保宝,工资比年轻人少点也行,问题年轻人没工作怎么办?
先举例说明退休人员再就业的情况。
公司有个在我们公司干了近20年的财务是去年(50岁)办的退休,如今返聘中。
前几天才听其他的同事说,原来这位财务去年办了退休后是自己向老板申请返聘的。
因为是自己申请,然后主动提出在原有工作量的前提下(我们公司的财务是除了少数几个关系户同事外,工作最轻松的一个部门:这两年营业额降了近一半只有财务部一个人没减)工资打6折,老板同意了。
换我是老板,我也愿意让她返聘:不但工资要的低,还不用交社保和公积金,还经验丰富更能胜任工作,比现在未到退休的那些会计或是新招(如要招)的人成本低多了。
回到9.1合规社保这事上,企业用人成本越来越高,企业为了生存下去能用机器的就不用人。然后能提供的就业岗位会越来越少,更多的人找不到工作,年轻人连自己都养不活自己、更不要说生孩子了,然后……
按这个趋势,我明年领了退休工资后是不是还需要继续工作,让孩子有老可啃?

看规定是的,就是不知实际能不能实行
管理岗位的都可以,但有些人不愿意,她一个同事经理级别的,公司要求她55岁退休,人家坚持50岁退休,现在整天游山玩水。人家两个闺女培养得非常出色,可以安心退休。